[發明獎金牌獎金40萬元!!][創作獎金牌獎金20萬元!!]獎金豐富,敬請踴躍報名
一、102年國家發明創作獎徵選活動報名日期自102年3月25日至5月15日止。
二、徵選要點及報名電子檔請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s://www.tipo.gov.tw/ch/NodeTree.aspx?path=104及https://www.nica.org.tw/下載。
三、參選說明會詳如附件,請有意願報名教師可自行前往參與。
本校研發處將協助報名作業,請欲參選之教師備齊相關參選文件
於5月10日前繳至研發處-技轉中心
(一)發明獎
1、金牌:每年最多6件,每件頒發獎助金新臺幣40萬元、獎狀及獎座。
2、銀牌:每年最多28件,每件頒發獎助金新臺幣20萬元、獎狀及獎座。
(二)創作獎
1、金牌:每年最多6件,每件頒發獎助金新臺幣20萬元、獎狀及獎座。
2、銀牌:每年最多24件,每件頒發獎助金新臺幣10萬元、獎狀及獎座。
作品規定(未詳列之規定請依照辦法規定)
1、發明獎
近4年內取得我國之發明專利(即取得我國98年4月30日起至102年4月30日止公告之發明專利而領有專利證書,且於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之專利),其發明人,得就該發明報名參選發明獎。前項專利權如屬專利法第53條之醫藥品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,於報名截止日前6年內取得我國之發明專利(即取得我國96年4月30日至102年4月30日止公告之發明專利而領有專利證書,且於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之專利),其發明人,得就該發明報名參選發明獎。
2、創作獎
近4年內取得我國之新型或設計專利(即取得我國98年4月30日起至102年4月30日止公告之新型或設計專利而領有專利證書,且於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之專利),其中新型專利須檢附新型專利技術報告,其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,得就該創作報名參選創作獎。